一是城乡低保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城镇低保月保障10050户、19000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672万元,人月均补助220元;农村低保月保障10310户、24500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882万元,人月均补助90元。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力度进一步加大。城市大病累计救助17223人(其中资助参合15297人),共发放救助金592.7万元,人均救助312元;农村大病累计救助28655人(其中资助参合26450人),共发放救助金656.95万元,人均救助247元。
三是五保供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全县已纳入五保对象2288人,五保供养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集中供养标准达450元,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266.7万元,集中供养率达到52%。
四是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及时认定孤儿身份并录入上报相关信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配套经费,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累计发放孤儿保障金35.7万元,累计保障492人次。(县民政局 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