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四措施”扎实开展正风肃纪行动
编辑:侯蛟 来源:旺苍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4-05-05 16:20:39 浏览次数: 分享:

 

一是强化学习。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党章》、《群众路线学习教育读本》,认真开展“五好干部怎么做”“审计工作怎么干”等专题讨论,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职工开展“谈心”活动,努力查找自身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和“正风肃纪”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忠于党章,廉洁自律,使正风肃纪行动的各项要求入心入脑,坚定了铸造审计铁军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考核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限时办结制、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健全评价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奖惩有据。通过规范日常工作行为,使全体人员形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在工作作风、依法行政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变。

三是集中整治。坚持将固本强基作为正风肃纪行动的核心内容,以预防“庸、懒、散、软”为着力点,以整治机关超标准公务接待、公车私用、超标准办公用房配置等社会关注的问题为突破口,联系实际,对照正风肃纪行动具体要求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四是严格奖惩。将正风肃纪行动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关注在工作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着力解决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局纪检组对正风肃纪情况及机关制度落实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同时,重视发挥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作用,请他们对在职审计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局工作人员凡被县级以上督查通报的,取消年度评优创先资格,津贴35%部分按比例予以扣除,年度考核定不称职等次,中层干部免职、当事人两年内不重用或推荐提拔,分管领导按干部管理程序权限呈报县委建议作免职处理。(县审计局  何朝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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