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认识。通过局党委会和干部职工会,以各种形式全文学习《四川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人人知晓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并带头遵照执行。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由局纪委和政治部牵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四风”的整改,制定了《机关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绩效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就会务费用、来客接待、办公用品采购、公车使用等作出具体的规定,明确了审批程序,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成立“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分管财务副局长负责把关审批,局纪委负责监督,财务工人员负责实施;坚持做到一月一审查,一月一公示,接受干部监督,构建“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对“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约束,坚决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到位,促使“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县司法局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