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6555”
编辑:侯蛟 来源:旺苍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4-03-06 17:30:51 浏览次数: 分享:

 

一是把握“六个要求”。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特别注重学习教育、纯洁思想;要特别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要特别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要特别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要特别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要特别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五个结合”。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化“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绿谷红城幸福旺苍”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与落实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各项部署、全面落实司法行政五大抓手相结合,与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全省争先,全市争一”的目标相结合,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转变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让群众见实效相结合,与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观念、改进方式、找准问题、推进工作。

三是完善“五项制度”。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律师值日制度、风险代理案件评估制度、疑难案件会诊制度、辩护词评议制度、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

四是力求“五个确保”。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力求确保法律服务行业社会认知度明显提高、内聚力明显提高、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提高、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努力把旺苍的法律服务队伍打造成真正意义上的“十星”级队伍,实现零投诉。(县司法局 殷蛟)

主办:中共旺苍县委 旺苍县人民政府 电话:0839-6213300
蜀ICP备202101108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1号
网站管理: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好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