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深刻吸取“5·2”事故的沉痛教训,高度重视强降雨、洪水、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应急响应。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均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防汛指挥部所有成员、各乡镇、部门“一把手”全天24小时开机。各有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密切跟踪暴雨、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确保发生险情能互通信息、及时响应。
三是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及时开展灾害、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素质和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是深化隐患排查,落实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汛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深化隐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县安监局 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