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以来,旺苍县公安局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牵头作用,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积极行动,紧紧抓住农村公路这一重点,全面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2015年1月6日《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第三版头条“治理样本”栏及《中国警察网》全面介绍了旺苍县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的经验,全文如下: 三年强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旺苍:终于摘掉“不安全”帽子 文/图 柯林 杨 森 四川省旺苍县由于地处秦岭和大巴山交汇处的米仓山南麓,喀斯特地貌明显,形成坡陡、弯多、路窄、临崖、临水等复杂的道路特点,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极差。为切实防范道路交通事故,旺苍县通过三年强力推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县实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实现了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的目标,一举摘掉了三年前四川省公安厅交管局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重点监测县”的帽子。 县长挂帅 牵头主抓 县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现场 “宁可财政紧一时,也要让更多的人幸福一世。”旺苍县县长刘亚洲的民生定位,成为旺苍县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决策背景。 旺苍县于2013年12月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启动之初,就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县级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旺苍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旺苍县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方案》《旺苍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十三五”发展规划。县长刘亚洲及分管副县长多次深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现场,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建章立制 明确责任 建立“三堂会审”和“三查并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旺苍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具体实施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筹建设规划、标准制定、资金配套、项目验收等工作,同时,负责牵头召集公安交管、安全监管、财政、质监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建立季度联席会议通报工程推进情况及联合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机制。旺苍县建立了以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管“三堂会审”和乡镇政府普查、相关县级部门协查、县政府复查“三查并举”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针对路堤高、急弯多、沟崖深的危险路段,抛弃了落后的防撞墩、警示桩等原有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精心选择防护效果更好的波形防撞护栏,按照“以路侧防护为主、减速设施为辅、同步完善标志标线”的原则,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责任追究 推动落实 两年完成242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旺苍县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纳入对乡镇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相关负责人职务升迁、调动、变更的主要依据。对未达到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由此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必须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一律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目前是安全生产监管最大的领域,从全国各地看,发生的事故起数多、死亡人数多、受伤人数多、财产损失多,因此各项工作措施必须落到实处。2013年和2014年,旺苍全县分别完成了56.7公里、185.3公里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可以说当前进入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跃进’时代。”县委书记张尚华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