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余志勇带队、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成的市正风肃纪第二督察组对县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要求、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和《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办法》、“三公”经费支出、办公用房的清理及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正风肃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督察组一行通过查阅账簿资料及软件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查看等方法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充分肯定了县环保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在办公用房清理、公务接待以及差旅费报销方面存在的个别问题,要求县环保局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正风肃纪工作扎实开展。(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