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力度。由分管工业的县级领导亲自抓企业新进规培育,针对各部门、单位排查出来的新进规企业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业分管领导亲自过问,逐个梳理解决,有力地促进新进规工作进度。
二是强化单位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新进规工作由县经信局牵头,县统计局统筹业务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分工协作,落实专人靠前指导服务企业,开辟新进规工作“绿色通道”,为企业新进规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督查督办室每月通报一次新进规工作进展情况,针对该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及时督查督办,限期办理,有效地推进了该项工作的进展。(县经信局 何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