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组织投入为重点,注重保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法律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负责日常工作。在社区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制度,并安排了专人负责。同时,投入经费达15万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二是以法制宣传为主线,注重实效。组织社区律师顾问,利用村干部会、村民会议等机会,举办法制讲座,讲解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设置法制宣传栏,将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不定期进行宣传;建立法律图书角,并配置一些法律书籍,对居民开放,方便居民学法。三是以法治文化为载体,注意氛围。坚持“三贴近”原则,强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让社区居民现场感受、切身体验。举办法制宣传进基层文艺巡演2场,打造了东河镇治城社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孝廉文化墙、法律知识漫画墙、何家坝社区法治文化墙以及社区图书室法治读书角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共建法治广场1个、法治长廊2个、法治文化墙4个、法律知识漫画墙2幅、宣传展板16块、灯杆标语70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以社规民约为抓手,注重治理。按照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均把修订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拿上议事日程。目前我县的三个试点社区的市民公约,也正在审查、修订、公示中。(县民政局 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