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更好适应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需要,使行政复议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我县成立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法制办主任担任,委员从非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单位中选任,实行任期制。
行政复议委员会是负责统一审理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工作的审议机构,主要负责签发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审议县政府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和研究全县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法制办 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