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实行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细化到岗位,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邀请水上安全监管的专家和行家里手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积极对船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救生、应急救援处置、技能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同时抓实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通过在街道、渡口、广场设置咨询台、办宣传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控意识、自律意识以及应急避险处置能力。
三是开展排查,整治隐患。县海事处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严格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对船舶资质、证照和渡运工具等进行普查清理。组织人员集中开展超员、超载、消防设施、无证驾驶、“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货)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时整改。(县安监局 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