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约到位。坚持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基层工会与上级工会要约、企业要约与区域性、行业性要约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基层工会及时主动向企业发出协商要约,按程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二是主体到位。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通过建立行业或区域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实现企业工会组建全覆盖,并代表职工方与企业协商工资,保证了劳资双方的主体合法地位。三是代表到位。协商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杜绝协商代表随意指定的现象,保证了协商代表产生的合法性、广泛性、专业性。四是程序到位。增强协商过程的透明度,提高职工在协商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把反映协商过程的原始记录和图像证明作为协商合同审查的条件,杜绝了“走形式”。五是标准到位。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按照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增长幅度,实现工资和福利待遇合理增长;对生产经营有一定困难的企业,重点协商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保障;对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障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和休息权。六是监督到位。建立工资集体协议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化管理,对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杜绝协商合同成为“一纸空文”。七是评估到位。县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评价标准,从工作管理、协商准备、协商主体、协商程序、协商效果、合同履行和满意度测评七个方面对行业、区域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评估,落实考核激励措施。全年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08份,备案率100%,涵盖职工28766人。独立建会企业签订率达100%,职工工资平均增长11.6%。(县总工会 石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