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从“让我调”到“我要调”的转变
编辑:王军 来源:旺苍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4-12-19 14:00:53 浏览次数: 分享:

   县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法》,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财政支持,2013年财政每年预算15.8万元作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使“以案定补”制度覆盖了全县4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县制定《旺苍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细则》,明确了补助标准和补助条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影响大小划分了50至200元不同补贴档次,调解员多调多得,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实现了从“让我调”到“我要调”的转变。

    “以案定补”制度实施以来,调解员主动排查矛盾,靠前化解纠纷,大量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纠纷激化。如我县某村村民在务工时发生事故身亡,家属情绪激动到县委政府向用工方讨说法,镇调委会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立即稳控家属情绪,主动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我县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91件,调解成功率达96.7%,同比增长20%。我县还通过为调解员授课、选任优秀调解员为陪审员、组织调解员轮流参加法庭庭审等形式,提高调解员依法化解纠纷能力,为“我要调”提供智力保障。(县司法局  张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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