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预防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保障群众利益,县水务局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预防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制度。
一是把解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本局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三不放过”,对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单位不放过;对损害群众利益所涉及的人员不放过;对损害群后利益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各站、股对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不论事件大小,不论涉及到谁,一律上报,并要上报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和落实情况。
二是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全部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及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事项的管理依据、申报程序、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办事结果和接受举报投诉的渠道方式。使所有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使所有单位和个人对公开的事项了如指掌,放心办事。
三是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加大力度改善和优化政务环境,加强和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行为, 逐一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单位,排出具体时间表,狠抓落实,切实依法依规办理群众申请的各类事项,保证群众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
四是落实行政审批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管理,遵循依法、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规范办理流程,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落实限期办理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服务对象,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加强对审批权力的制约,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形成上级对下级、后一审批环节对前一审批环节监督制衡的机制,把制度约束和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在行政审批环节既方便群众办事,满足群众利益要求,又合法合规。
五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决策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按照规定进行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之后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群众利益受害的损失。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决策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决策失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六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精神,坚定不移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机关和干部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县水务局 李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