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以建成“绿谷红城、幸福旺苍”为奋斗目标,不断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过全县上下共同的努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好转,得到了国家环保部和财政部的认可。
近日,国家环保部会同财政部通过日常监测、卫星遥测、技术审核、现场核查、无人机高分辨率遥感抽查等综合手段,对旺苍县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全面监测、评价与考核。旺苍县2013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69.50属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值△EI为+0.82为基本稳定,因此,国家环保部、财政部奖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环境保护和治理、基本公务服务保障。
虽然我县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交通道路扬尘、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导致的县城区PM10时有超标,致使县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仅为94.04%。下一步,希望县级相关部门继续加强机动车辆的管理,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城区及周边各类建筑材料、沙石料的堆放交易场所的管理,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大对燃煤、油烟及秸秆、垃圾焚烧的监管力度,以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