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时下达森林采伐限额,做好采伐指标公示和林木采伐伐前公示,进一步强化了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了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
二是严格林地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林地执法检查,对林地管理失控、林地非法流失以及监管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了责任追究;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境内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办结率达100%,遏制了毁林开垦、未批先占等违法征占用林地情况发生。
三是强化木材流通监督。加强巡查力度,严格值班制度,规范办理木材运输证,严厉打击辖区内偷拉盗运木材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木材流通规范有序。
四是全面完成森林保险。全面完成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对林农参保面积的核实、保费的缴纳、数据统计上报、理赔工作。(县林业和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