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邦彦带队的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宗虎、市环保局局长冯治勤、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胥勋雷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攀成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众化工有限公司,查看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在工业废气污染防治、脱硝工程改造、废气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发展所做工作的详细介绍。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关于我县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成效、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方面取得的成效,贾邦彦指出,旺苍为广元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背上了“环境包袱”,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旺苍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治理、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贾邦彦强调,旺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要把生态环境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对排污企业的执法监管,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全力保护并不断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