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解决“就医难”。针对优抚对象年老、体弱、多病等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每年拿出100多万元资金解决优抚对象的“就医难”问题,并将全县90名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全部纳入了职工医疗保险,将3000名农村户籍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医疗保险。
二是解决“住房难”。每年安排资金帮助重点优抚对象新建住房20余户,维修住房30余户,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问题。
三是解决“生活难”。加强优抚对象的生活救助,近年来,共解决生活困难优抚对象3.9万人次,纳入城镇、农村低保600多人,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难”问题。(县民政局 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