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及乡直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各村、乡直各单位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维护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社会稳定,群众生活安定。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求各村、乡直各单位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迅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同时,加强对上访老户等各类重点对象的稳控工作。严格按照日查日报工作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向乡综治信访办报告辖区内维稳工作情况,对不报或错报的,党委、政府将按照相关制度严格予以惩处。
三、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要逐一登记,逐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调处化解。所有信访问题,均努力做到在自己本责任区内解决。
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解决在首办环节。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到位;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认真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因情况复杂,确属本村、本单位难以处理的,属地责任单位在做好上访人员稳控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专题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实行领导包案调处解决。
五、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加大对非法上访的打击和处理力度,对极少数打着“上访”旗号,非法组织串联聚集活动者要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对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严惩。 (鼓城乡 王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