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解落实2014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我乡2014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为3000㎡。指标分别分解到6个管辖村,要求各村委会结合本村森林资源状况,并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政府公务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林农的监督。以确保林农在采伐指标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公平享有采伐权。
二、严格执行限额采伐。严格实行凭证采伐制度,杜绝无证采伐,不得突破年度下达的限额采伐指标,分解落实的各限额采伐指标,不得层层截留,相互挪用挤占。严禁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政策。因自然灾害,征占用林地需采伐天然林的须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简化审批程序。本着方便林农,又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对林农个人生产、生活纯属自用需采伐林木蓄积2㎡以下的,由林农提出申请,乡人民政府审批,林业站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流通领域和自用林木蓄积2㎡以上由县林业和园林局办理,但必须由乡林业站受理并转报县林业和园林局,取消林农采伐申请组、村审核环节。
四、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措施,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主要负责人。将把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森林蓄积量增长、森林覆盖率上升、林地保护管理纳入政府年终目标考核体系,确保我乡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确保我乡森林资源管理的安全性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大河乡 苟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