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查督办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督促责任单位排定时间表,实时通报目标推进情况,督促各项目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强化年终考核运用。
二是督查督办阶段性重点工作。根据党委、政府确定的阶段性工作及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明确交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时效落实。
三是督查督办领导交办事项。根据领导批办意见、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通知,准确界定责任主体和落实事项,及时发出督办通知,强化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确保第一时间、第一标准落实到位。
四是督查督办机关效能建设。根据作风建设要求,督查全镇干部职工是否严格遵守制度和纪律,工作秩序是否有序;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随意脱岗、串岗等问题。(白水镇 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