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健全《镇机关管理制度》,明确驻村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对镇村社干部的农村政策法规政策、村民自治、基层干部履职要求、干部工作方法等召开专题干部培训,提升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
三是实行干部包村联系户制度,实行“领导一线指挥、干部一线工作、民情一线反映、问题一线解决、矛盾一线化解、发展一线帮助”工作,实行机关干部每月到联系村开展同吃同劳动1次以上,机关干部每年要在所联系村的所村民小组参加1次群众会。
四是实行驻村联户考问制,为机关干部下村工作建立台账,每周例会实行机关干部汇报下村工作情况,镇纪委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机关干部下村工作纳入干部个人年度目标考核以及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通过多种措施,让干部“沉”下去了解群众实情,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与村(居)干部及村民代表等共商对策和措施,变“驻村(居)”为“进农户”;转变了干部“没有任务不下村,没有要求不下户”现象。实现了干部由具体的“事务型”向“超前思考型”转变,提高依法行政和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的本领。(英萃镇 曾东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