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寺管理办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编辑:侯蛟 来源:旺苍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4-05-19 17:35:24 浏览次数: 分享:

 

一是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规范和加强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大调解工作进小区、进学校、进楼院、进车间、进企业、“五进”活动,建立健全社区与企业,部门与部门行政调解指导中心,重点推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大调解”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各级社会组织的调解职能作用,加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设。

二是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街道、居委会、居民小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机制,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广泛整合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街道矛盾纠纷协调中心、居委会矛盾纠纷调解室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大调解”联席会议、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培训教育、考核奖惩等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小事不出居委会、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片区,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打黄扫非”和禁毒、禁赌斗争,加强治安行政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减少重大恶性事故。健全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排查管控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法轮功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排查管控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教育好、管控住,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事件、案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力度,尤其对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严防其丢失、被盗和流散社会。要制定各项安全事故、灾害紧急处置预案。突出抓好交通、防火和生产生活安全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抓好重点对象的管理和服务。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加强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加强对“两新组织”的综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建立和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积极引导“两新组织”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做到诚信守法,服务社会。(静乐寺管理办   王娟)

主办:中共旺苍县委 旺苍县人民政府 电话:0839-6213300
蜀ICP备202101108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1号
网站管理: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好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