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村(居)务公开内容。村(居)务公开内容突出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想知道的农村低保、大病医疗救助、困难救济、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公益事业集资与开支情况等问题进行全面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村(社区)三委(党支部、村(居)委会和村廉勤监委)集体商议签字盖章后报镇纪委审核后方能公开,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性和全面性。
二是灵活村(居)务公开形式。村(居)务公开内容经镇纪委审核后,在村(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且把公开内容底稿连同公开栏照片一并交回镇纪委备案;通过各社召开群众会议在会上通报公开或者将底稿复印件粘贴在村(居)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墙上;镇纪委分季度在县纪委的红城清风网上进行公开,让在外务工的村(居)民及时掌握本村(社区)的财务、三资管理等内容。
三是注重村(居)务公开时限。针对各村(社区)的工作开展情况分别采取按季度公开和随时公开两种时限进行公开,做到常规工作每季度定期公开,交通、水利等项目建设分期公开,群众关注的低保、救济等热点难点工作随时公开。
四是严格村(居)务公开考核。镇纪委把村(居)务公开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村廉勤监委主任年度考核、务工补助核算和评选先进挂钩。(国华镇 边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