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联合国土、建设、司法等部门,向各级干部宣传解读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法规,首先确保干部知法、懂法、会用法。通过广大干部向群众介绍建房法规和程序,引导群众顺利有序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二是严格建前审批。村民建房前,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避让电力、公、铁线路等原则,按照建房户申请,村建环卫中心现场查勘放线,村镇签字的程序严格审批。
三是强化建中安全督导。在建房过程中,村建部门会同安办不定时开展现场安全检查,严查违规建设、违规用电、用水,确保村民安全顺利建房。(金溪镇 何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