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涉农矛盾纠纷化解与党的群众路相交于时间活动紧密结合,真正了解民众所需、所求,了解掌握春耕生产时节易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及时予以调处化解,为春耕生产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司法所工作人员下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会老百姓如何识别假农资,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三是深入农村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联合村、社干部成立调解工作机构,利用乡警务室资源,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防止发生因矛盾激化引发各类不稳定因素。
四是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配合农业、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堵塞盗窃农机农具、农电设施等违法犯罪的锁渠道,切实为春耕生产服好务、保好驾、护好航。(大德乡 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