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决定
编辑: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10 00:00:00 浏览次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决定

    为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根据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投资环境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
实行全方位的对内对外开放,是我们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一系列难题,加快发展的现实选择和必由之路。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搞好对内对外开放的必备前提条件。要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对内对外开放,不断增强投资引资实效,就必须把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作为关键环节来抓紧抓好。
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吸引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的先决条件。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谁拥有更好的投资环境,谁就能在西部大开发中抢占先机。因此,着力抓好投资环境建设,是我县进一步扩大开放、实施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县投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与开放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一个优质、宽松的投资环境。
    二、投资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1、总体目标
以完备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开放的政策、优质的服务,把旺苍建成投资环境最好的县。
    政策环境:形成一套可操作、配套、连续具有极强吸引力的规范政策。
    法治环境: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在全市前列。
    服务环境:制度健全、程序公开、优质高效。
    融资环境:融资渠道畅通,金融服务优良。
    人文环境:讲文明、讲服务、求发展。
基础设施:尽快形成与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优美。
城镇体系: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城镇协调发展,城市化水平大幅提高。
    2、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的原则;二是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三是坚持高标准、创一流的原则;四是坚持自力更生和借助外力并重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形成具有极强吸引力的政策环境。
及时清理、废止不适应形势变化的文件,坚决落实我县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承诺兑现。对贯彻执行不力或拖延、阻碍政策实施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由此造成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规范、完善“一站式”代理服务制度。一是由招商引资机构预约,或指派相关部门人员陪同客商办理各种手续,对大型招商项目实行代理制。二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发出的收费通知书所确定的范围、标准,亮证收费。三是统一收费渠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集中在收费大厅缴纳,票款分离。四是统一监督检查,规范检查行为。
    继续坚持领导挂牌服务制度。县级四个班子领导干部都要具体联系一个重点企业,实行挂牌服务。除法定的检查外,没有挂牌领导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没有挂牌领导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企业收费和罚款;挂牌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检查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挂牌领导联席会,研究挂牌服务工作。
    辖区外任何执纪执法单位来我县进行生产流通领域的检查,必须先与县政府办公室衔接,涉及收费必须征得县物价部门的同意方可进行。
    每年召开1-2次企业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席会、企业的联谊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宣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交流思想,增进感情,消除分歧,共谋发展。
    3、进一步协调银企关系,提供优良、畅通的融资环境。
    金融部门要采取既符合原则,又简便快捷的信贷管理办法,对来我县投资合作的生产性企业(项目),符合“三有一不”(即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条件的,应与本地企业一视同仁,建立完善“讲求信誉、共谋发展、注重效益、平等互利”的新型银企关系。积极创造条件,筹措资金,按照公司制的运作规则,尽快组建旺苍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促进对内对外开放。
    4、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寓执法司法于服务之中,把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质量作为衡量执法司法的重要尺度。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标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做到各类案件从快受理,及时审结,依法执行。
坚持执法、司法评议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和有关依法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进行执法司法评议,凡评议满意率低的单位,应取消单位及其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对评议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经济和刑事责任。
    5、以人为本,营造与扩大开放相适应的人文环境。
广泛开展全民特别是各级干部思想观念的再教育,克服山区封闭意识、小农意识和小团体意识,牢固树立起“大开明促大开放、大开放促大发展”的开放观念和大局观念、服务观念,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
大力发展科教事业,培养市场观、法治观、技能观,提高劳动者素质。形成一套能广泛培养人才、吸纳人才、留住人才、人才辈出的机制和办法。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市民素质。结合旅游产业的开发,形成具有旺苍特色的旅游拳头产品,提升我县人文环境的品位。
    6、努力改善以公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与发展相适应的硬件环境。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快旺苍发展的实施意见》(旺委发〔2000〕31号文),努力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5年内基本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硬件环境。
   四、保障措施
    建设最好的投资环境,核心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对投资环境建设实行领导责任制,由“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逗硬奖惩。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政令不畅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旺苍县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决定》及其重大决定,使其家喻户晓,众所周知。要找准典型,深入解剖,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要充分发挥工商联、个体商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对投资、经营者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增强其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投资环境建设工作的专项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社会公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情况。对不执行本决定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中共旺苍县委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0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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