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项目资金早安排。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教育扶助,生均每学年补助1500元,按春秋两学期发放;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他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二是补助对象早确定。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由学生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在读学校出具证明,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即可享受此政策。
三是操作程序早制定。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社会公示、直补到户的程序操作,确保扶持资金到户到人、应补尽补。
四是扶持期限早界定。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后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县扶贫移民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