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副县长朱明庆主持。会上,县人社局通报了2015年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县住建、交通、煤管、东河、嘉川、三江等部门、乡镇先后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县着力和谐劳动关系及欠薪处理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呈逐年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但受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及国家、省产业结构宏观调控政策限制,企业的生产经营举步维艰,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欠缴社保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我县形象。会议强调,一要深化认识,未雨绸缪。“两节”将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易发和多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妥善应对,准确把握问题根源,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要扼住源头,靠实责任。重点排查建设施工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加工制造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防止源头性欠薪;及时明确分管领导及相应工作人员,对所属各用人单位、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进一步核实摸清锁定,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根据欠薪原因,制定化解方案,细化清欠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三是要突出重点,严肃问责。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工作机构,负责欠薪处理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配合抓、实行“一岗双责”,同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强化宣传引导,积极督促、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依法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教育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树立信法不信访的观念,依法理性维权;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标本兼治,认真贯彻落实 “两金”、“三制”、“一罪”等现行欠薪治理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继续落实好各主管单位、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组织保障和人员不落实、清理排查不全面、监管工作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不及时,造成重大不稳定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要按照规定及时报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