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势在必行
编辑:王妍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5-12-04 10:25:28 浏览次数: 分享:

组建农商行是我县完善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活跃县域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银行,培植地方新税源和可支配财力的现实选择,是打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平台。

改制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改制更利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银监会、省人民政府、省农村信用社相关文件精神,信用社改制后,其经营自主权更大,审批机制更为灵活,信贷投放量将成倍增加,单笔贷款可做到3500万元以上,信贷投放产生的倍数效应将极大地撬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适应欠发达地区农村、农民和中小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对发展县域经济、支持产业调整、培植稳定税源力度将会加大,是当前我县快速破解地区经济发展资金瓶颈的明智之举,是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有效之策;二是改制更利于促进财政税收增长。改制成功的农村商业银行,随着经营机制的转变、管理水平的提升、历史包袱的化解、经营自主权的增加,经营效益必将逐年提升,其纳税额度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将会同步提升和增加,地方政府对改制扶持产生的税收增加效果立竿见影,是最成功、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社会服务功能最强的“招商引资”项目,在2年内就可完全覆盖政府注入的扶持资金,并将产生永久的增长效应。初步估算,我县组建后的农商行在未来三年可缴纳各种税收约1.5亿元,成为县域企业中第一纳税大户。同时,未来三年可以累计发放贷款25亿元,按市场份额涨幅测算,信贷资金可100%覆盖我县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发展经济的信贷需求,从而培植更为广泛的税源。按每10万元的贷款带来的社会经济综合效益可产生1万元的税收保守估算,3年内可间接增加各项税收2.5亿元;三是改制更利于促进信用社自身做大做强。当前,随着互联网金融突飞猛进、金融脱媒化日益加剧、网商银行强势进驻,对本土传统金融业造成巨大的冲击,为此信用社必须通过改制完成“脱胎换骨”的转变,才能在强势竞争中不被同业淘汰,才能更好支持服务“三农”扎根基层,致力于县域经济的繁荣;四是改制更有利于履行社会责任。改制后的农商行将坚持“改制不改向,改名不改姓”的方向,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小微、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经营宗旨和市场定位,将会有更多的资金和产品投入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上,做好党委政府统筹城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将县委、县政府产业政策和惠农措施尽快落地,成为强势发展的“旺苍老百姓自己的银行”;五是改制更有利于有效吸纳外地资金支持本地建设。按照农村商业银行管理规定,组建完毕之后,可跨县域到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为我县经济发展吸纳更多的外地资金,注入更多的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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