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了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听取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旺苍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公开透明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地方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核桃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旺苍县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作出了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决定。
会后,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法制讲座。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非,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海国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沈友文,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明庆,县政府副县长李荣健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张宽生列席全体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全体会议;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县水务局、县司法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园林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