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来我县开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编辑:王妍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5-12-14 10:29:20 浏览次数: 分享:

121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一行来我县开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强,县委常委、副县长廖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陪同参加执法检查。

 

当天,苟英明一行来到位于我县东河镇百丈街的国家一般气象站和气象局机关观测站实地视察。近年来,旺苍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证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提高了气象综合观测水平,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当地政府积极支持气象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先后建成了49个区域气象站、10个标准化气象信息站。基础设施的强化,有效地提高了气象资料的准确性,为及时掌握气候变化规律,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水平提供了有效保障。

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苟英明指出,县人民政府和气象工作部门采取各种具体措施,将气象工作做得十分到位。希望县人民政府和气象部门继续努力,在为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美好和谐上提供可靠保障。(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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