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残联巡察反馈问题公开
2017年3月24日至4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第二轮集中巡察。在反馈意见中,县残联党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党的领导弱化。存在“机关化、行政化”现象。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党员管理混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
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不深入。干部职工监管宽松软。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运行不规范。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招投标政策执行走样。财务制度空漏缺,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残疾人协会管理不规范。
县委巡察组要求:县残联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一是要增强“四种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卓有成效。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要严格执行销号管理,问题整改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