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8日开始,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将分别进驻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高阳镇、化龙乡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分别在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高阳镇、化龙乡设置意见箱,在各被巡察单位设立信访接待点,受理反映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高阳镇、化龙乡党组织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受理反映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高阳镇、化龙乡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县管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县民政局、县工商联
受理举报方式:手机18160087141;电子邮箱: 18160087141@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县安监局、县妇联
受理举报方式:手机18160087241;电子邮箱:18160087241@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高阳镇、县总工会
受理举报方式:手机18160087541;电子邮箱:18160087541@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化龙乡、县科协
受理举报方式:手机18160087641;电子邮箱:18160087641@163.com。
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办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