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行农产品合格证。严格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出具合格证,坚持“谁开具、谁负责”原则,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监管,主动顺应市场准入制度建立。
二是实施追随管理。今年计划组织新增30家生产经营主体入驻省级追溯管理平台,集标准化生产、规范化控制、品牌化营销和信息化服务为一体。尚未入驻追溯管理平台的,规范建立农田基本信息、生产记录档案、农事操作记录、检验检测台账和经营销售台账。
三是建立信用体系。健全监管对象信息,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红黑名单”,营造诚信守法良好氛围。
四是探索农资经营“联户联保”模式。组织县域10余家大型农资批发商建立诚信联盟,互为经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李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