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县教育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向贫困学生拨付了第一笔教育救助款24.34余万元,确保近383名学生受益。
一直以来,我县积极响应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大会战号召,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吃透、落实教育行业扶贫政策,坚持“量入为出、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原则,科学管理,强力推进教育资助工作,在国家救助基础上,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利用教育救助基金进一步帮扶,坚持常态与灵活相结合,民政与教育相结合,整体与个体相结合,使教育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各种落到实处,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县教科局单设成立了旺苍县教育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3名,确保教育救助基金管理工有序推进。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目前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其中省财政50万元、县财政200万元、县总工会10万元、教师捐款40余万元。
三是多形式强化管理。制定了《旺苍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3月和9月30日前为学生申请时间。乡镇接收申请后,进行复审公示,然后将资料上报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4和10月30日前汇总资料,调查核实情况,评定资助额度并公示。并于5月和11月30日前将救助资金打卡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是乡镇和学校双线核实,确保教育救助基金精准化。对于乡镇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申请表,通过与辖区内中小学校对接,详细核实学生家庭情况,在校就读信息,然后删选比对,确保教育救助基金精准化。
五是建档立卡常态救助与特殊情况灵活救助双线救助,不让一名学生因贫辍学。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基础上,我们深入各中小学了解核实,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家庭情况特殊的学生,同时纳入教育救助基金进行救助,对教育救助还不能完全解决的学生,我们进一步与红会、民政等部门对接,进行多方援助,确保所有学生不因贫困辍学。(县教科局 胡兴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