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是强化、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建筑企业、建筑工匠及在建工地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督促各岗位将安全责任、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工地。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确保建筑质量安全。组织农村建筑工匠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学习,建立工匠管理人才库,实行诚信行为管理,引导具有在外从事建筑务工经历的返乡人员,参与担任村级建筑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员。
四是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辖区(行业)内老旧房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立即对辖区(行业)内老旧危险住房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严重失修的房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五是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施工企业及僵住工匠要高度重视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和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建立有效的联络体系,严格按照信息报送流程和实现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嘉川镇 李洋 杨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