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河段长的组织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河段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上下联动机制、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镇级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搭建信息共享。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河流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设水资源、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的数据综合信息系统,打造统一化、同步化的河湖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三是强化方法创新,建立补偿机制。完善河流健康评估体系,全面开展河流生态健康评估,加大对水源涵养区、重要生态敏感区等重要水源保护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和对水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支持力度。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接受社会监督。统一规范设立河段长公示牌,标明河段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重大意义和典型经验、重点成效;搭建公众知情平台,畅通公众知情渠道,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增强群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张华镇 程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