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准入审查。切实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建设项目选址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要求保护区管理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踪,开展生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要求对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
三是强化工作调度。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实行周调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问题整改进度,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推进问题整改。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将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调度上报不及时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县环境保护局 何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