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增强干部群众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环保行为,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天下米仓 康养旺苍”良好氛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我县“五大”普法平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需求,大力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为县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提供法律咨询,优化法律服务。全县14支法律服务小分队,52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积极主动深入到机关、乡村、企业等“法律七进”单位,充分履行法律服务职能,通过“法律服务直通车”、“法律体检”等活动形式,组织开展面向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把工作重点放在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当好法律参谋,确保环境保护社会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加大维稳力度。各乡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派出所紧密围绕环境保护社会宣传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把各种影响环境保护工作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环保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4件,成功化解33件。(县司法局 杜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