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编制了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道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工作督查制度,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健全了河道巡查检查和管理养护制度,以市场化模式培育河道社会化养护队伍,实行全方位、“网格化”管理。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利用宣传栏、会议、QQ等方式广泛宣传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措施,及时通报河长制实施情况,并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河长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增强河道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建立监管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求,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静乐寺街道办 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