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乡村两级河长体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乡级总河长,乡长担任副总河长的组织体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全乡“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组织领导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并因河制宜,制定了“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方案”的细化措施,规定各村主要负责人负责本村内水质改善措施的落实,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防污治污,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的行为自觉。
四是加强督促考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监测、水域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大两乡 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