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溪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该镇扶贫领域项目建设、易地搬迁、危旧房改造、用电用水用气等进行全方位排查,要求将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并制定落实措施和责任。
二、强化主体责任,对农户自建房强化产权人责任和主体责任,要求对建房农户进行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严格实行每村2名安全监督管理员制度。
三、强化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每十天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张贴安全警示标识,与安全监管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告知书,在特殊天气情况下一律停止作业。(金溪镇 姚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