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桂桦带队对清江河沿河乡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
朱桂桦一行先后深入普济、化龙、农建、木门等乡镇对清江河各辖区河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听取了相关部门、乡镇河道整治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朱桂桦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重大举措的重要内容,是顺应人民期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加强清江河管理保护工作,扎实做好深化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
朱桂桦强调,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排污口台账信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要加强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利用与保护规划,确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明确何道岸线管理目标。要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建立长期清捞维护机制,对河道固废垃圾进行定期清理,减少河流内源污染,提高水环境质量,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
据了解,清江河上起普济镇炉溪村月琴坝,下至木门镇双凤村,河长43公里,河流由上至下途经普济镇、化龙乡、农建乡、木门镇、黄洋镇等5个乡镇。
县级有关部门、相关乡镇负责人参加督导。(图/文:县新闻中心 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