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知晓率”。 悬挂标语500余幅,广播电视、新闻发布滚动播放2000余次,做到家喻户晓。
二.摸清“清单数”。对全县49个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和畜禽存栏数量等逐一进行核实并建好“清单”。初步 确定该县59家畜禽养殖场(户)将进行关闭或拆除,81000只鸡,5359头猪,320头牛将纳入处理范围。
三.签订“自愿书”。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与畜禽养殖场(户)签订关闭协议,明确补偿标准为哺乳仔猪200元/头、商品猪200元/头、牛1500元/头、羊200元/头、幼禽(畜)2元/只、商品禽(畜)5元/只。
四.管好“进度条”。成立禁养区养殖关闭领导小组,规范养殖场(户)关闭流程,有序推进关闭工作。截至目前,已关闭22家养殖场(户),余下37家正进行畜禽处理,预计9月底前全面完工。(县农业局 赵茂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