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周年典型人物系列报道——公安民警眼里的法治进程
来源: 时间:2018-12-24

改革开放40周年典型人物系列报道

——公安民警眼里的法治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旺苍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开创了“法治旺苍”建设新局面。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旺苍县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彭孝军,就是旺苍法治建设的亲历者,见证了旺苍法治建设的进程。

21年前,彭孝军加入公安队伍,成为了一名基层民警。在他的记忆中,感受最深的就是国家对公安工作的重视,让公安民警的办公条件不断提升,从而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参加工作的时候,出差办案没有专门的车辆,出门都是坐客车、搭摩托车,很多时候都要步行很远的路。以前也没有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询问笔录全靠手写,一些案件的卷宗垒起来可能有一米多高,接近一百本卷宗。”彭孝军回忆自己才当警察的时候说,“现在我们工作条件就变得好多了,工作效率也提高了,公安侦查打击工作的质效也相应得到了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得到了很大提升。”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一点,彭孝军深有感触。在他看来,旺苍高度重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协调等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行司法政务公开,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国家近几年修改了《刑诉法》、《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条例,这些法律法规条例直接指导着民警的办案和实践,规范和调整了一些办案程序,整个公安法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保证办案效果的同时,确保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彭孝军说,法治创建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只有心中有法、有法必依才能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每个公民都必须尊重法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去藐视法律、践踏法律,否则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绝无例外。作为执法者最重要的是做到有法可依,在执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管是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还是在维护稳定,乃至在我们公安的另一块职能行政管理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而且也要做到有法必依,必须按照法律办事,这样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也能够创造社会的和谐,也能够带来社会的安宁,也能够为我们的法治建设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