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带常规巡察)向22个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来源: 时间:2019-01-31
2019年1月16日至1月22日,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六个巡察组陆续到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带常规巡察)的22个单位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会。向22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传达了县委的整改要求。
(图为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反馈巡察意见)
(图为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意见)
各巡察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了县委有关整改工作的要求。明确被巡察党组织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突出履行好“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二要强化问题导向,端正整改态度,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三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巩固提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在成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间,立说立改,全面整改。(县委巡察办 曹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