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强低保管理,落实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来源: 时间:2016-05-26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在低保办理中,坚持个人申请→村社群众代表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的办理程序,确保低保审批公开公正、阳光透明。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每年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复查,建立动态推出机制,对死亡、外迁、有固定经营性收入和享受退休养老金的对象取消低保,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退。

三是力争应保尽保。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保障及减压作用,重点向精准扶贫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长期患病人员、年老体弱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等进行倾斜,力求实现低保全覆盖。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低保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由县财政从银行直接发放,减少中间环节,保证资金安全。同时,每年纪委、监察、民政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印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我县共确定城乡低保对象3383746500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192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212027000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242万元。纳入低保兜底贫困人口8851人,占今年计划脱贫人口的62%。(县民政局 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