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坚持四项原则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来源: 时间:2016-10-17
一、坚持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社群众代表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低保审批公开公正、阳光透明。
二、坚持应保尽保。重点向精准扶贫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长期患病人员、年老体弱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等倾斜,力求实现低保全覆盖,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保障及减压作用。
三、坚持集中受理。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等“十大”救助制度,建立县救助中心、乡镇救助站、村居救助点三级救助工作平台,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从源头避免多头申报、多头受理、重复救助。
四、坚持严格监管。社会救助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由县财政从银行直接发放,减少中间环节,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县纪委、监察、民政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印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共核定城乡低保对象33837户46500人,纳入低保兜底8407人。1-9月,共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3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494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280余万元,开展大病医疗救助24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6万元。(县民政局 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