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约束干部“走读”行为
来源: 时间:2014-04-16

 

一、严格执行驻勤制度。干部在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因特殊情况请假外,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在工作日内必须在镇上住宿,镇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住宿情况进行抽查。在县城开会,会议上午结束的,一般要在当天赶回工作单位。业余时间,严禁酗酒、赌博或其他不健康活动。

二、严格执行值班值夜制度。在驻勤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夜,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要轮流值班,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方便群众办事。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干部请假要由镇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期满,需办理销假手续。请假、销假手续不全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白水镇 孟湘)